那原名叫掃祿的,在去大馬士革路上氣勢洶洶要去捕捉信友時,耶穌顯現給他,並對他說 “你為什麼迫害我﹖”  而不是”你為什麼迫害我的門徒”。 這是極其令人震撼的經驗。後來他成了保祿宗徒。告訴大家基督奧體的道理。基督是頭,我們是奧體的各肢體。(格前 11:12-20)

由一夫一妻組成的家庭也是一個具體而微的奧體。大家長是頭,母親是包着心臟的軀體,彼此休戚相關,不能分離,相互倚賴的情形是明顯的。其他家中人也各有其位,各有其責。一家人彼此之間的親密關係,真如同一個身體。中國人也稱家庭中兄弟姐妹為手足。(甚至包括族群中的兄弟姐妹。)

奇妙的是雖然身體各部分的功能不同,但必須在完全和諧的協調中保持自己的特點。若發現某物件不是單用右手能拿起來的時候,伸出左手幫一下,就可以輕輕鬆鬆把那物件拿起來。但不能兩隻全是左手,或兩隻都是右手。頭不能沒有軀體,或變成軀體;軀體也不能沒有頭,或改變成頭。

所以夫婦間雖需有和諧的融合,但也必須保持各別的特點。換句話說,不要想將對方變成第二個我。因為對方是由他的父母與天主合作而被造的。天主對他/她有特殊的召叫。雙方的責任是要瞭解對方,欣賞對方的優點,並願意無私的相互補助不足,最後走向天父的永恆生命。

要達這目標的第一步當是用心聆聽。只有全神貫注的用心聆聽,才能瞭解對方的需要、欣賞對方的優點,也能因愛而彼此寛恕,並願補助對方的不足。

第二步是找理由彼此寛恕。一般有愛在心中時,就會替所愛的找理由去寛恕他。大家都知道,嬰兒哭時,正常的母親會想:是他餓了﹖是尿片溼了﹖是那兒不舒適﹖所以除了不會責駡他,還要用心找出方法幫助他。當然夫婦間的愛不能以對嬰兒的愛為榜樣。但是要常練習無私的愛。且不可溺愛。若對方真有錯、或缺失,應給予協助,並要求對方改過。但不可有私心。因為人一旦有私心,愛心就會減少,甚至降到零。即使是夫婦間或親子間也不例外。家庭的破碎不也是由此而啟嗎﹖

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罪人找的理由是人的無知,「父啊﹗寛恕他們罷﹗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  而祂對罪人的要求是:「不要再犯罪了。」並且給我們聖洗、修和等聖事,作為改過遷善與避免犯罪的方法與力量。

曾認識一位女士。日日為家庭生計而奔波,又要照顧小孩,忙得不可開交。先生不僅不幫忙,還要因為她不在家而鬧情緒。她的心情壞到極點,幾乎要崩潰。幸好對先生還剩有幾分愛意。接受了友人的協助與分析,發現她先生需要做適當的健康檢查。檢查後,果然發現他有病,且需要長期治療。一旦情況明朗化,她心中的感覺是傷心,但已沒有怨氣。她先生也願接受尋求協助的途徑,以得到治療。雖然她自己仍需繼續為生活而奮鬥,因了愛,在那般困難的情況下,她的家庭沒有破碎。(註)

有愛處就是天主的所在,有天主在就有希望。求天主降福她的努力與愛心,給她充足的力量與安慰,協助她背負她的十字架。

(註) 家人有病而出現困境,與家中有人因自私而造成家庭悲劇,對家人的影響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