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在廿世紀的七零年代初、曾被一位神父笑我說:「這是什麼時代了,還為了什麼是男的、什麼是女的,這麼斤斤計較﹗」當時還來不及思考,也沒問清那是什麼意思。不過真以為不問男女之別是進步的思想,也許真如他們所說,社會如不強調男女之別,如男嬰用淺藍色小毯,女嬰用粉紅色小毯,大家就可由心底確認男孩女孩是一樣的。不過以後的年歲常感到自己為男女是否完全相同的事已趕不上時代。因為不論人們的想法或說法如何,男女還是不同的。起碼男士不能自然的懷胎十月生下一個娃娃。這麼說法常招人們笑我。他們以為那只是科技問題。

          最近教育廳強要人接受的平權教育中,居然有要孩童尊重人的自選性別,或性向。也有父母要隱瞞孩子性別,以便孩子可自由選擇性向。哇,離開天主的民智竟然下滑到這樣地步﹗難怪天主要派遣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為我們講解身體神學。他與當今教宗本篤十六世一再教導說人的本性及尊嚴來自天主。中庸也說「天命之為性」。創世紀中更明白的敍說:「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一男一女。」(創一,27) 在另一段還特別申明,天主用亞當的一根肋骨造了厄娃,因為天主說「人單獨不好」。(創二,13-24) 近幾個月也收到一則訊息:約翰霍普金醫院宣佈已終止施行為嬰兒派定性別的手術。(這是因為他們曾為那些性徵不明顯的男嬰動手術改為 “女性”。以為可減少他們未來的發病率。且以女孩帶大,將可避免性向的適應困擾。豈不知這些孩子長大後,沒有一樣如當時醫學界所預測,最大的困難仍是性的適應,”男兒”要局限在外表似”女兒”身之中。)

所以人的尊嚴,是男或是女,來自天主。人的尊嚴雖不因男女不同而分高下,但是人應該記得男女是有別的。不幸的是,人一但將偏離天主的道路作為正路,就會遠離天主。那位學問地位都高的神父後來竟離開神職,結了婚。使他的老母心痛不已。那位老太太是我在加拿大的忘年交。

環顧現代社會,有許多家庭的不和就是因為忘了這最明顯而最常被近代人忽略的道理 — 男女平等而有別。有時女士在社會中工作可以成績卓越。但在為人良母與工作競爭之間却難以取捨而心不安。有時以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而忘却自己在家中的角色與人際關係。男士也可能嚥不下 “男子漢不能志在四方” 這口氣,不能容忍妻子工作能力高於自己一等而失去心中平衡,甚至於演變為心理病、自大狂,或尋求外在刺激,也可能是婚外情。

其實不論男或女,都有被瞭解與被愛的需要,在婚姻中也有瞭解對方及愛護對方的需求與責任。表達這些需求與責任的方式就不一定相同。一般來說,男的比較傾向 “大局” 以表現自己是大男人。女子比 較注意細節與照顧對方的實際生活。以買住宅或家中做裝修來說,男的比較多考慮房子的增值可能性,而女子比較考慮所採取的行動是否可使生活更舒適。所以若只是由一方主導,那或是只講究生活舒適而忽略價值;或只講究房子的增值而毫無生活情趣,兩樣情況都不理想。而真是有一方堅持自己的觀點,不顧對方的要求,那雙方必將爭吵不休,或是有一方要完全犧牲。不要以為有人肯犧牲就一切平安。婚姻中如有一方常受委屈,一定影響到兩人的親密關係。有人以為只要生理上沒問題,對性的反應就會一致。一般說男士較易有如此想法。但是食、色、故然是天性,而人之異於禽獸,就是能為某重要目標而超越食與色的要求。因為人是按天主肖像被造,天主是愛,人對真愛的追求也可以是人最重要的大事,遠超過對食與色的喜好。這傾向以女士居多,不過有的男士也有這樣的情操。

人要明白,不是為了對方的美貌英俊、錢財或地位高低,而是天主的意願,男女才能是完全平等的,而彼此有別。如此就明白彼此有相互尊重、相互補足的必要。夫婦間的相處也就容易得多。既然知道對方與自己不同,且不是自己的下屬,就該預先好好溝通,讓大家都明白對方在 “這一件事上” 的需求。為了彼此間的愛,共同決定那些是該保留的,那些是該暫時性放置一旁的,如此大家就可同心合力經營這個家。如果有一方真是一意孤行,或以技倆使自己意願得逞,另一方不單要學習溝通的技巧,盡力做好自己的本份,更要在天主前及人前原諒對方,為對方祈禱。如此或能挽救兩人的婚姻。聖奧思定的母親,聖莫尼加就是如此感化她先生與兒子的。求天主降福每一個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