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多半以自由戀愛再談婚嫁是天經地義的事。大家都要尋找心目中的白馬王子,或白雪公主,或所謂的 “郎才女貌” 。總以為找到理想對象後,一定是從此永遠過幸福快樂生活。若是真如人所願,那因該沒有離婚的問題。這當然與現實有距離。 其實不論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談嫁娶,或經過自由戀愛而談婚嫁,都不能決定婚姻是否美滿。主要是因為選擇對象的條件不清楚,對婚姻的看法不一定正確。

歷史中曾有以 “門當戶對” 為選配偶的基本條件。因為在資訊及交通都不發達的情況下,男、女能在婚前彼此相識的機會不多。很自然的,父母要主動為子女尋找婚嫁的對象。自然會選擇兩家能來往的人家。一般就是在政治地位經濟條件相近的親朋好友中選。當然,過份著重門戶觀念時,的確會發生偏差,使人以為 “門當戶對” 的考量,是一切婚姻悲劇的罪魁禍首。其次有不明道理的父母以自己的好惡為子女選對象,問題又加多幾成。光緒皇帝的婚姻悲劇就是一例。他除了面對“門當戶對” 的問題,還要應付慈禧太后的喜惡心。大半世紀前鼓吹中國人揚棄“門當戶對” 的觀念時,也高唱: “婚姻的事,應由當事的小兩口作主”。沒多久已見到父母被擯棄於子女的婚事之外的情況。父母只是 “嘉賓”。在這多元文化的社會中,不同族裔的混合婚姻反彰顯了文化背景的影響。這些新觀念帶來的新問題已在近日的影劇中反應出來。有很多用 “小兩口自由戀愛結婚後,發現與公、婆或岳父、母的關係有問題” 為題材。喜劇用這題材博笑;悲劇用以賺淚。事實上當事人所受的壓力相當重大。慢慢的,家庭背景對婚姻的重要性再度出現。

或有人要找各方面都能與自己相配稱的對象以保証有美滿婚姻。相信必有多位朋友曾見証那終生在尋找可與自己相配稱的對象而蹉跎歲月的人。最後不是單身,就是與不十分相稱的結婚。

由最近的報導看,原來雙方(包括兩家人) 基本價值觀的協調最重要,最先應考慮的條件是宗教信仰及對養兒育女的看法。這方面的不一致,是最難克服的困難。生活習慣,喜好,當然也重要,但比較容易有方法可培養。

在千挑萬選後,兩人婚後怎樣能有天長地久的恩愛呢﹖

坊間討論這類問題的書特多。但不知所傳遞的訊息是真是假。我們天主教會教導我們的是: 天主是愛,愛我們所有的人,是人的尊嚴所依。人要學習相互付出真愛,離開佔有性的自私的愛。這一男一女願為對方付出自己的真愛,是一切成功婚姻的密訣。  吳經熊博士(1899-1986) 是位學貫古今中西的奇才。深通儒、釋、道的精髓,是美、法、德三國的法學博士。曾將聖詠譯成中國詩曲的形式,一度曾為駐梵諦岡大使。而他的夫人是沒上過學堂的。那正是由父母之命轉向自由戀愛的時代。多位所謂新派的、有學問的名人,紛紛與自己元配夫人分手。吳經熊博士有幸受聖女小德蘭靈心小史的感動,在戰亂時,有機會就領洗成為教友。後來吳夫人也信了教。他們由教會學會了真愛,在好像不相匹配、諸事不順的情況下,散發了彌久更濃的情與愛,至原配夫人被主召回而仍未已。故十二個兒女都能成材。這真是有情人結成的良緣。 (可參閱吳經熊所著 “超越東西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