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蘭修女傳(節錄)
作者:華姿

真福德蘭修女

我必須住在窮人中間

回到加爾各答之後,德蘭姆姆立即去拜見神父。她跟神父說‥‥ (天主)要她跟隨(祂)到窮人中去,去幫助那些最貧苦的人‥‥為了服務窮人,(她)必須要住在窮人中間。不這樣做,則無異於背棄(她)的信仰。”

神父‥‥(於是)答應‥‥與院長商量,然後去向加爾各答的主教匯報,希望主教能夠替她向梵蒂岡請求許可。(按照教會法,修女若要住在修道院外,並在修道院外工作,是不允許的。因此德蘭姆姆必須要獲得梵蒂岡的特許。否則,她就只能放棄做修女。)

‥‥

主教(聼完了神父和院長的談話後)說:”那麼,請你告訴她,讓她一年後再寫信給我,如果那時她還願意寫的話。在這之前,這件事就此打住,誰也不要再提。”

我的責任是服務於全世界的窮人

一年的期限還沒到,但德蘭姆姆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推動著,給主教寫了第二封信,更深切更誠懇地提出了她的請求。‥‥1947年8月,印度獨立了。在印度獨立日這天,勞萊德修道院舉行了盛大的慶祝典禮。

慶典還未結束,神父就迫不及待地把德蘭姆姆喊到走廊裏,對她說:”大主教已經同意將你的信轉交羅馬了。不過,他有一個條件,就是你必須申請還俗。”

姆姆驚訝極了,她問道:”這豈不是表示我必須脫離勞萊德修女會?”

神父回答說:”是的,這是他考慮你的請求的惟一方式。你只能以世俗女子的身份離開,而不能以修女的身份。”

姆姆激動地喊道:”神父,我已經當了17年修女,我無法還俗生活。”

神父說:”那你就只能放棄你這不尋常的想法。”

結果姆姆更執拗地回答道:”不管怎樣,我不會離開勞萊德修女會,這是我的家。但我也不會放棄我的想法。”(又說)

‥‥ “這是天主的計劃,不是我的計劃。神父,我會重寫一封信。”

然後是繼續的等待,在當時,要越過教會法獲得特別准許,有很多的手續必須一一辦理。

不過,在這種令人不安的漫長的等待中,德蘭姆姆獲得了一個使她甚感安慰的榮譽,即成為印度公民。這是她一生中最引以為榮的成就之一。後來我們敬愛的德蘭姆姆常說:”我屬於世界,我的責任是服務於全世界的窮人,但在我的心靈深處。我總覺得自己是個印度人。”所以在後來的大半輩子裏,姆姆永遠只穿那件印度式的白色長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