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蘭修女傳(節錄)
作者:華姿

真福德蘭修女

她的不安與日俱增

兩年的初學結束了。1931年5月24曰,德蘭姆姆宣發了她的第一次聖願,然後,她被派往位於加爾各答恩特來社區的聖瑪麗中學教書。

按照天主教的教規,要成為終生侍奉基督的修女,必須要宣發誓願兩次。第一次是暫時的,第二次宣發的才是終生誓願。

從寧靜的大吉嶺出發,向南旅行400公里之後,德蘭姆姆終於站在加爾各答喧囂的街頭。這是她從15歲起就深深思念的城市,當她在這一天終於抵達之後,站在街頭,她究竟看到什麼呢?也許只能用兩個字來概括:悲慘,而且是很悲慘。

街上到處匍匐著無家可歸的人:重病的,殘廢的,被拋棄的,饑餓的,以及垂死的。雖然幾年前,還是在斯科普里的時候,德蘭姆姆就已從傳教士的信函裡大致了解了這裡的情形,但身臨其境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她被深深地震撼了。

但把這種震撼化為行動,卻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年輕的德蘭修女還需要花費十幾年的光陰來等待和準備。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卻是必需的,不可或缺的。

……

1937年5月,德蘭姆姆返回大吉嶺,宣發了她的終身大願,即宣誓做一輩子修女。

1944年,她升任為校長。

……

在這所精英學校裡,她對每個人都很關心,而每個人也都反饋給她同樣的尊崇和愛戴,但是,她內心的不安卻與日俱增。她想:”我知道我的工作非常重要,可我究竟做了什麼來幫助那些受苦的人,以減輕他們的痛苦呢?我來這裡本來是要為窮人服務的,但我卻一直在為富人服務。我現在所做的一切,難道真的是天主要我做的嗎?”在寂靜的深夜裡,德蘭姆姆一遍遍地問自己。她也跪在祭台前祈禱。她告訴她的主,她不能假裝看不到那些倒在街邊奄奄一息的人,不能假裝看不到那些身上爬滿螞蟻肢體被老鼠啃壞的人,她不能假裝看不到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