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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中記載過耶穌曾醫治一個又聾又啞的患者。這個患者之所以又聾又啞,相信不是天生而成的;很可能因少年時患過某種嚴重的病症,致使他痊癒後變成了有耳不能聽,有口不能言的可憐人。

聾子不能聽到別人的說話,更不能去欣賞美麗悠揚的音樂和歌聲,這已經夠苦了;再加上有口不能言,心中的感情無法吐露,受了委屈也不能向別人訴苦;這實在是人生悲痛之事。所以耶穌非常同情他,而且以特別的方法治癒了他。耶穌先帶他離開人羣,再將手指放置在他耳中,又用唾沫抹他的舌頭,然後仰天長嘆一聲,對他說:「開了吧!」這個聾啞人也就應聲聽到、可以說話。

聖蹟的發生力量,不是在耶穌所給他抹了唾液,而是在耶穌的一聲命令;這個命令是表示耶穌願意他病癒,才應命而癒,唾沫的本身是根本沒有醫治能力的。但是耶穌為什麼要這樣作呢?如同有一次耶穌醫治一個天生的瞎子,祂在瞎子的眼睛上敷上了泥土,然後又叫他到史羅亞池去洗,當他洗去了眼皮上的污泥後,眼睛也就見到了光明;同樣天生瞎子眼皮上的污泥和史羅亞池的水,是沒有醫治任何病患能力的,他能夠見到光明,也是因為聽從了耶穌的吩咐;但若他不聽從耶穌的話去實行,他的眼睛也就不能看到事物。

聖蹟的特性在於他的效果是超出自然力,而且不能夠以自然律去解釋的。比方一個死去的人復活,如果它真是出於聖蹟,則不能解釋為某種自然的原因,如同現代有些反對宗教的人,不相信耶穌復活是一件聖蹟,他們設法從醫學上去解釋,說當一個假死的人安置在平面上是會在一個時間後復活的;但是我們的解釋是不同的,我們承認耶穌是真的死去,我們知道耶穌的血和水已經流盡,當一個人身體沒有血液及不夠水份時,他是不能生存的;何況耶穌遍體鱗傷,祂身體大部份皮膚已經破裂。我們也知道,當一個人的皮膚如果有三分之一破裂,便已不能生存。最後我們知道,當一個病人或假死的人復甦之後,他仍是一副疲弱不堪的身體,但是耶穌復活後,祂的身體立刻恢復了健康和充沛的精力,而且有常人所不曾有的奇恩。

同樣,天生的瞎子不是靠醫藥的能力,漸漸恢復視覺,而是在一瞬之間得到的。那個又聾又啞的人也是在耶穌一說:「開了吧」之後就恢復了聽覺和說話的能力,時間可說是聖蹟的一個證明。而聖蹟的另一個證明,是在自然力束手無策時所成的,是在醫藥罔效時,得到一種神奇的力量而痊癒的。

我們雖然很少見到聖蹟,但這並不能作為否認聖蹟存在的藉口;我們不能否認聖蹟,如同我們不能否認耶穌存在和祂的天主性一樣地重要。因為耶穌傳教時,常常顯聖蹟,為證明祂的使命和祂講的道理是出自真理。祂曾說:「你們即使不相信我,也應該承認我所行的聖蹟是給我作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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