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日不許治病嗎?」這句話是耶穌在福音中曽說過的。天主定了安息日是爲紀念祂當初以六天創造了天地萬物和人類以後,第七天停止工作;祂定了安息日爲聖日,是願意我們要在這一天停止勞動工作,而從事靈魂的聖化和身體的休息。
天主在西雍頒佈十誡時,梅瑟記載有關守安息日的命令中有一段說:「當記念安息日,守爲聖日。六天要勞作,作你一切的事;但第七天是向上主你的天主當守的安息日;你自己連你的兒子、你的女兒、你的僕婢、你的牲口,或在你們中居住的客人都不准做任何事。因爲上主在六天之内造了天地、海洋和其中所有的一切,但是第七天祂休息了,因此上主祝福了安息日,定爲聖日。」(出二十:8 – 11)
猶太人在那些法利塞黨及那些鑽牛角尖的法律學士的教導下,將天主誡命的精神和真正意義都拋棄了,他們咬文嚼字,將「不准做任何事」解釋得連治病和走路超過多少步也算是違反安息日的罪行,使猶太人的行動思想的自由都被他們所約束,因此形成了許多古怪的條文:如出外以後,吃飯以前應該洗手,那些被認爲不潔的條文更使人們整天活在複雜而無意義的條文中。
耶穌對這一批虛僞的人早就厭惡了,祂主張「以真誠以真理去朝拜天主」。所以有一次會堂長見耶穌在安息日治好一位被病魔纏困了十八年的婦人,便氣憤地對旁邊求治的人說:「有六天應當工作,你們可以來治病,但不可在安息日。」耶穌理直氣壯地責備他說:「假善人哪!你們那一個不是在安息日解開牛驢,牽去飲水嗎?這女人原是亞巴郎的女兒,她被撒殫纏住已經十八年了,難道安息日就不該解開她的束縛嗎?」
故此我們不要忘記守法的精神,是在誠意遵守法律的原本意義,法律是爲人的利益和幸福而立,不是爲束縛人使他透不過氣來;如果這樣,天主已不再是我們的慈父,祂將是一位可怕而無情的判官了。
猶太人守安息日是在星期六,聖教會爲紀念耶穌復活及聖神降臨節改在安息日的次日,故就定了這一天爲當守的聖日。這表示聖教會有權更改節日及着重於精神。現在教會爲了教友的利益,特准某些地區可提前守主日;教友在星期六望的彌撒,可代替主日彌撒;爲了嚴重的理由也寬免許多教友不必停工;比方在香港或台灣這些工業城巿,勞工法沒有完全符合教會的理想,教友在那些主日不能休假的工廠中工作,是可以得到寬免的。
教會是尊重人性尊嚴和維護工人利益的,她希望所有社會都能達到這個目標,守慶節主日固是首要的目的在於紀念天主聖化自己,關心靈魂上的事;次要的也是願意我們的身體有適當的休息和消遣,使健康得以保全。使我們人不要陷於物質的世界中,成爲物質世界的奴隸;我們原是物質世界的主人。天主願意我們一方面抱着感恩之心善用天主創造給我們的物質,另一方面我們更該用我們的誠意去恭敬事奉祂,向祂表達我們對祂的孝愛之情。
對於那些在慶節主日有休假的人們,他們既方便往聖堂參與彌撒,就該懷着歡欣的心守好慶節或主日,而且要利用假日多作善功,他們可效法耶穌如治病人,探訪貧苦患難者,安慰扶助憂傷殘疾老弱者,多參加堂區善會的熱心工作,研究聖教會的聖經道理,這些都是慶節或主日最好的工作。如果一位教友在慶節或主日懶望彌撒,只求享樂玩樂,放蕩形骸,暴飲暴食,浪費金錢,豈非大大違反慶節或主日的本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