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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是神,朝拜祂的人,應當以心神以真理去朝拜祂。」(若四:24)

五月十七日公教報刊登了一篇教人作「無神的信徒」的文章,讀後使人想到最近教宗訪問荷蘭時,教會的正統思想受到挑戰;教宗受到有史以來的冷落對待,無神唯物的思想,不但受到共產地區的政府的褒揚,甚至在自由地區也面臨威脅。我未曾研究過解放的新神學,但我知道最近教廷對解放神學予以嚴厲的抨擊,而「無神的信徒」一文看來,比解放神學更解放,因爲它在設法否認天主的神性,由此推論下去,耶穌基督復活的奧跡也將與「神」無關了

「無神的信徒」的作者首先引用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中,記載的耶穌復活後顯現給厄瑪烏路上的兩個門徒的事跡,接着就結論說:「這段福音指出復活的基督不是遠在天上,而是很現實的在我們的生活之中。」我很同意這結論的思想。但是要知道耶穌是「很實在的在我們的生活中」這句話,更證實了耶穌的「神性」與祂的「神能」才能有此「神」力與「神效」。因爲耶穌在我們的生活中,是不可能以生理現象或物理現象或化學現象或任何自然科學的原理原則,可以解釋得了的;唯一可以解釋的是藉着祂的天主性,更好說是藉祂的「神」性才能存在於我們生活之中。如果忘記了耶穌的天主性與祂的「神」能,將是一個無法解釋的難題。

「無神的信徒」作者在第二段中提及「那兩個門徒對於默西亞抱着成見 …… 也不察覺與他們同行的就是耶穌。……」依照我們所得到的解釋,這兩位門徒之所以抱着成見,並不是因爲他們真正認識耶穌的天主性,認識了耶穌的「神」性;恰巧相反,他們只當耶穌是一個普通的人,他們心目中的默西亞只是和歷史中的先知偉人差不多;他們並不清楚地認識耶穌,原來除人性以外還有「神」性。故此我們的論證告訴我們,如果只將耶穌當一個普通的人,一個普通的先知或偉人而忘了祂的「神」性,則我們的信仰是殘缺不全的,只有如「無神的信徒」去走那沒有「神」性動因的死胡同。

我們可以從整部聖經中提出許多證據,證明天主就是「神」;祂當然不是該「無神的信徒」插圖中的「神」,也不是許多「無神」論者及「拜神者」心目中的神;祂不是邪神偶像,不是土地門神,不是黃大仙或任何中外神曲九歌或神話中的神,而是我們每主日誦念宗徒信經中所啓示的「神」。因爲唯有天主才是創造天地萬物,掌管整個寰宇和人類,而又存在於天地之間的真神。如果「無神的信徒」作者把聖奧思定搬出來,作爲自己是無神論的證據而要否認這位真神的話,我相信他太過自信「無神」論的理論了。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耶穌的受苦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其中的一個最大原因,是因爲猶太人不願意接受耶穌的「神」性。若望福音中許多地方都在證明這一點。最顯著的地方是第三章,耶穌與尼苛德摩所講的一段論基督徒新生「由肉生的屬於肉,由聖神生的屬於神。」一個教友接受洗禮就是由「神」而生而應該屬於「神」;這樣才能成爲天國的子民。尼苛德摩因爲不明白,故此以爲人需要投胎再生。

若望福音第八章耶穌與猶太人之間的爭辯更加明顯。猶太人要拿石頭將耶穌砸死,主要是耶穌將物質世界與精神世界劃出了界限,而耶穌申明自己「不是出於這個世界」,而是出於「天主」,「由天主出發而來的」,而天主是他的「父」,天主父不是人間的父,而是「神」。還有,就是耶穌告訴他們:「在亞巴郎出現以前,我就已存在。」耶穌這裏當然不是指祂的人性,而是指祂的「神」性。如果耶穌不是降生受孕的「聖子」的「神」性,祂如何能夠在亞巴郎之前就已存在?如果祂復活以後的身體缺少「神」性,祂又怎樣藉着聖事與祈禱來到我們人間;因爲祂是神,所以能夠說:「你們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聚在一起,我就與你們在一起。」

「無神的信徒」作者要作一個無神論者,主要的理由,看來是因爲有一些人誤認了天主,當天主是「遠離人世,跟我們的生活毫不相干的神。」但是他要知道,只要教友學習過基本的要理問答,都知道天主是「無所不在,處處都在」的神。天主是「無所不知,無論過去的,現在的,將來的,天主都是全知」的神。我們知道世界上有許多邪神偶像,但是不能因爲許多人誤認天主爲一般人心目中的神,自己就不承認天主是「神」了。聖保祿宗徒在這種情形中説過什麼呢?宗徒大事錄第十七章記載聖保祿在雅典人面前指着上面寫着「給未識之神」的祭壇時,就將真「神」天主的道理講給了他們。聖保祿並沒有說自己是「無神論」者,因爲「無神論」者的意思是否定一切神的存在,連真「神」天主也否定了。

在理則學的演繹推理中,有一種簡易學習的三段論法。從三段論法中可以幫助我們分辯是非及文句結構中的錯誤。「無神的信徒」一文最引人誤解的就是在理則學上錯用了大前題。因爲「無神」或「無神論」的一般用意解釋是「沒有神」或「世界上沒有神的存在」,甚至更有「反對有神存在的學説」的意思。

另一方面,我們對「天主」、「神」這些名詞,應該保持相當的尊重態度,尤其在文章中,不可以輕佻語氣將「天主」作爲講笑的資料,否則就有輕視天主聖名之嫌。「無神的信徒」一文中,即有幾個地方犯了此錯誤。比如:「天主見了這情形,高興得手舞足蹈,說 ……。」在這一段中就以如此虛構不實的故事來描寫天主。假如我們不是教友,只以中國人的「文化」和「身份」,對天主也已失敬,何況誡命中很清楚地命令我們要尊重天主的聖名:「你不可妄呼上主,天主的名,因爲上主決不放過妄呼他名字的人。」(申五:11)故此,該文中竟妄用天主的名字,好像講笑話一般,令讀者覺得非常難過,像「我的子民擊敗了我」,這是甚麼話;一個教友如果略對天主有點敬意,也不會引用這麼沒有分寸的虛構故事。

關於祈禱方面,本人也不能完全贊同「無神的信徒」作者的一些觀點。就像文中所說:「如果一個人在祈禱中懷念着自己所愛的人,體味着和他們在一起時的情景。那麼,他已走出了自我中心的樊籠,而正在參與着復活了的基督的生命了?……」如果這也算祈禱,也算是參與復活的基督的生命,那麼青年學生在聖堂參與彌撒時,想像着與自己的好朋友在打球的樂趣、游泳的樂趣都算祈禱了,都算參與復活基督的生命了,那世界上所有人都會祈禱了,因爲連外教人和一些冷淡教友,一天當中都不會想到天主,但是他們都會想像或冥想着與自己的朋友愛人相處的樂趣,都算是祈禱了。

祈禱中分心是每個人都會遇到的,但是我們要知道「收其放心」,能夠在醒覺自己分心時將那放散的心收歛起來,或者心中正在掛念自己的親友和所愛或所關心的人,我們要知道在這時候將他們奉獻給天主,求天主照顧他們,這就可以化分心爲祈禱;但是只會冥想世上的人物情景而不想到天主也算祈禱,那真是天下之怪論了。

在祈禱中,當然包括了求恩和謝恩。耶穌基督很清楚地教訓我們要不斷祈禱,並且說:「你們求,必要給你們;你們找,必要找着;你們敲,必要給你們開。因爲凡求的,就必得到 ……。」(路十一:9 – 10)難道這裏不是教我們求恩嗎?當耶穌治好了十個癩病人,其中只有一個人知道回去感謝耶穌,光榮天主。難道我們遭遇不幸而蒙救,就不應想是天主的恩典而對祂知恩報愛,難道還算是有良心嗎?

以上所寫,也是很多人讀該文後的反應,故特在此與該「無神的信徒」的作者清理一下觀念與思維理則。本人並不相信該文作者是真正的「無神論」者,只是覺得他以「無神的信徒」作爲題目,不免太過標奇立異,並且立論違背邏輯與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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