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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一日公教報讀者心聲中有一位署名基督徒者論及「神職人員應專心做神職工作」的信,讀後使我感慨,使我對這位基督徒,熱切獻身於教會的行政工作,很是敬佩。但是,我也有一些意見,想藉此與他分享分享。

首先,這位基督徒認爲神職人員「都負有向我們傳佈教會使命的任務」。故此,不應該擔任學校的校監及校長職、福利機構、醫院及診所行政、財政等職務;這些職務,依他的想法,如果給予在俗的人士擔任,將會表現得更出色。同時,他肯定地以爲:現在香港教會已經很成熟,並且已有足夠的專業人士來代替這些工作。

但是,從我個人在各方面觀察的結果,恰好與此相反。試舉幾個例子:明愛機構的神職人員可說少之又少,在此機構中的校長職位,因爲找不到理想的教友專業教育的人士,故此只得聘請外教人士擔任;而内部的教師職員,絕大部份因找不到教友,而只有給教外人士擔任。

至於明愛福利會社會服務中心,許多行政人員或社會工作者,也大部份都是外教人士在充任;他們雖然都是很熱心於社會教育工作,但是因爲他們對宗教根本沒有認識,故此這麼多福利機構、服務中心、醫院、診所和學校,完全沒有宗教意識和宗教色彩。甚至有一位神父,親自送他病重的母親到明愛醫院就醫,不但得不到一點優待,還遭到明愛醫院的行政人員和護士的侮辱,並且最後還說:「我們這裏不是天主教機構!」

試問這位神父有何感想?他每年鼓勵教友支持明愛機構的賣物會,德國天主教主教團捐出了數以千萬計的馬克來建築了這麼多的明愛中心,現在就要被這中心的職員否認爲天主教機構了。如果一旦沒有神職人員在裏面負責,後果將更不堪設想了。

其次,在我接近的一些天主教教師中,在一些研討會中,雖然發覺到有小部份校長教師,他們都是很熱心的教友,都是很熱心教育工作的人士,如培聖、華南中學的校長、荃灣天主教學校的校長,都是教友中之佼佼者;他們不但關心學生們的普通教育,更積極關心學生們的宗教教育,對信德的培養和品格的培養,都不遺餘力,他們是值得我們表揚的模範教友。

但是,還有許多間天主教學校的校長也是教友,在這麼多天主教學校中,還有許多教師也是教友。據一般調查意見所得,在天主教學校中想請一位負責宗教教育的教師,或者要一些教友教師舉辦宗教活動時,則難之又難,成爲學校中最感頭痛的事。

我親自遇到兩位從學校中派出來,代表參加教區性有關宗教教育問題研習會的教師,在談話之餘,發覺他們的宗教知識貧乏得很,而且他們根本不閱讀公教報與教會的書籍刊物。其中一位很坦白說:他連自己的信仰也還覺得難以自保自衛,他之所以被派,是因爲學校中沒有别的教師是教友的緣故。由此可見,教會中最基層的中小學教師,都還不夠基督徒參與其事,何況較高層的行政主管的工作職位了。

在這公教教育工作的後面,還隱藏着另一種值得憂慮和關心的事,就是一些教友教師,在教會學校中,竟然隱瞞自己的教友身份,爲了避免負責宗教活動的麻煩。甚至有一部份教友,最初因爲神父修女的介紹,被聘請在教會學校任教;後來覺得教會學校中有一些宗教活動,需要他們負責而感到厭煩,一有機會轉校,就會跑到教外學校去任教了。

以上所述,可見一般在教會機構與教友中的現象。如果依這位讀者「基督徒」的意見,認爲教友已可以有能力,負起全教區教育慈善機構的行政財務工作者,本人覺得實有誇張事實之嫌!

再者,該位讀者質問所有神父修士修女,「他們是否在傳達教會訊息?他們上次教授要理是什麼時候?」我不明白這位讀者,是否有意要所有神父修士修女開辦教理班,而辭却一切其它校監校長行政職務,好讓教友來負責這些工作,而教友卻可以不必傳達教會訊息了。同時,我也不明白他所指的,傳達教會訊息又有何指?是否作教會的行政職務,就不能從事傳達教會訊息?以下讓我們再討論之:

我希望教友們不要把梵蒂岡大公會議作爲口頭禪,作爲濫用的對象,作爲當自己是精於教義和教會神學的把柄。如果我們仔細研究,當會看到教會文獻對現代社會的使命,不論在教會的教育文化機構或社會慈善機構,也不論是教會中的那一階層人士,無論是神職或在俗的教友,都有責任傳達教會的訊息,負起每一個基督徒應負的使命 — 傳播基督的福音;尤其在這聖召缺乏的今天,教友傳教的使命,更爲重大。我們這麼說,並非忽視神職人員傳教和教授教理的使命。

現在再讓我們來談談神父修士修女們的工作吧!一位神父或修士修女,即使他們負責了教會中的校監校長或行政財務的主管,他們也不能因此而放棄或推諉自己負有傳教的使命。如果他們有一種自覺的精神,他們一定會利用自己工作的崗位和機會,爲基督的福音作證,使他們所管轄的單位,不論是學校或社會服務中心,讓所屬的教職員或學生及受服務的人羣,都有機會接受基督、學習教理、參與宗教活動。

當然,我們承認有一部份人士,並沒有好好把握機會,以爲自己所管的教師都會教書,學生有很好的升學率,有很多會考學生得到優良成績爲滿足,因而疏忽了對教師與學生在信德上的栽培,沒有給予他們一點福音種子。甚至有些校監校長,只會在校門口查看學生是否穿着制服、頭髮是否太長,或甚至體罰遲到的學生,嚴厲管制汽車的進出,而忘記了對教師學生們内心修養的輔導,這種捨本逐末的做法,實在有檢討的必要。

至於一些服務中心的管理者,只會在聘請職員時看申請者的學歷,而不顧及申請人的宗教信仰,以致造成了普遍的世俗化,甚至官僚化。我們要問:如果教會付出了如此龐大的人力、物力、財力,建設了這麼多服務中心、成人教育、先修班、夜校、醫院、診所,而不能利用這麼良好的機會,傳達教會的訊息,撒播福音的種子,那麼這些工作與政府的社會福利署,或巿政局大會堂等的工作,又有什麼分别?

我們更感痛惜的,是讓許多充滿世俗精神和虛榮心的人,在這些機構中作威作福、橫行霸道,只知以壓力對待屬下,虛僞的應付去服務社會;不知反省更新,只知炫耀自己的權利和聲譽,把基督博愛謙虛爲懷的精神,置諸腦後。我們又何必花費苦心,從事這麼多社會工作呢?

如果在教會所辦的學校,都沒有宗教課程;在教會的這麼多服務中心都沒有福音精神,我們要說,這簡直是浪費人力物力。現在還有一些神職人員在這些機構中工作,尚且不能發揮傳教的效能,難道還能依靠或期望教友去主持行政工作時,去執行教會的原則和傳達教會訊息嗎?

現在我們再進入主題,討論如何栽培教友專業人才的問題。教會因爲今日的缺乏神職人員,故此造成了對傳教工作上的困難,教會因爲缺乏教友的專業人才,故此造成了在教會機構中,發揮基督精神的困難。但是我們不能否認,教會並沒有栽培教友的工作;但是在這事的背後,發生過許多不理想的事。

教會多次重任教友,或保送到外國留學深造,回來以後,當他找到政府的優厚待遇,或更高的職位,就不顧一切地他就。此外在台灣教會中還發生過一些事:于斌樞機曾不斷重任教友,牛若望蒙席可說是受害者中最大者;還有耀漢兄弟會,在他們發展教育文化工作中,曾委任親信教友管理財政工作,有的是自己的高足學生,竟然把教會的財產,有時甚至達數百萬以上的金錢,拐騙而去;香港教區在建築或學校方面,亦曾經歷過類似事件,只是痛在心頭,不好張揚罷了。

此外,我要在這裏回答這位「基督徒」的問題,他既然「要問每一位香港的司鐸 …… 上次教授要理是什麼時候?」我可以告訴他,幾乎每天都有,而且隨時準備開班教授要理。當每次有教友或外教人士來見我時,我就利用了機會讓他們認識基督,深入了解教義;在我每一次調查教友婚姻時,發覺他們連七件聖事是什麼都忘記了,我就利用機會讓他們明白七件聖事,特别準備他們好好領受婚配聖事。當我每一次與青年會或聖母軍開會時,我就讓他們一起研究一段聖經,大家分享後,再給予中心思想的結論。當我每次聽告解或舉行彌撒聖祭的時候,都在設法幫助他們對教會、對聖經、對基督的救恩、對人生的理想,以福音精神來協助教友,增加他們對聖教會和天主的認識,增加他們的信德和熱心。我每次去訪問教友、探望病人、給教友祝聖家庭、給亡者主持殯葬禮儀,我都藉機會向在場的教友或外教人士,傳揚教會的訊息,啓發他們對人生真理的思索。此外,在許多聖堂中,有一位或數位專門講授要理的修女。不知道這位「基督徒」知道這些事實否?

在談到教友從事教會專業行政人員之前題下,應首先認識這位教友的出身和家庭背景,看他們是否熱心,是否有信德,是否對教會的道理和聖經的知識充足。爲能達到這種目標,本人以爲有培育在俗執事之必要,這在美國、加拿大及歐洲一些國家已很流行。香港教會在此神職缺乏的今日,想必亦可採取。

那就是說,須經過數年的訓練課程,對教會的神哲學、聖經、禮儀及倫理思想,以夜校方式授課,並在週末主日,以實習的方式輔導,運用具體的方法,而對堂區善會的積極參與,更不能予以忽略。如此,經過數年的觀察實習,認爲合格,即授予執事聖職;這一些在俗的執事,可以結婚及有家庭生活,同時可以從事教會的專業工作,或教會外的專業工作。

據我了解,在基督教的許多派别中,有一些教友從事外面的專業工作,但他們採取一種自動獻身「奉獻」的行動,有的一年,有的三、五年不等。他們除了自己的職業上所需的時間外,把週末和假期都奉獻出來;有的去家庭訪問帶領祈禱和查經,有的駕車去接送老弱教友,參加禮拜及教會活動,有的負責主日學教導兒童;他們做這些工作不但不要求教會分毫酬勞,而且自己還把薪酬的十分之一奉獻給教會,至於在工作上所有的費用都由自己負責,我們要問:在我們的教會中能找到這樣的教友嗎?

故此,在授予教友專業工作(包括校監校長或行政主任一類)之前,要認真考察他是否具有犧牲的精神,是否有和藹待人的禮貌,是否對教會和聖經教義有足夠的知識。同樣,在培育一位教友青年或保送他們深造之時,也必需先在他的教友生活上作謹慎的觀察,否則不但無益,反而給教會增加了負擔和損失。

以上所論,不但爲回答這位「基督徒」的問題,同時也表達個人的意見,作爲愛護我教會人士及培育教友者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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