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禮記上有這麼一段話:「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完。宦學事師,非禮不親。班朝治軍,涖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禱詞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是以君子恭敬尊節退讓以明禮。」
這一段話的意思是說:「道德仁義,如果沒有標準的行爲規則,就看不出道德仁義的效果。教學訓導,是爲糾正社會風氣的,如果沒有了禮則標準,就不能使社會有純樸的風範。分辨爭訟,如果沒有固定的標準,則議論紛紜,不能得到是非的明斷了。朝廷政府與父子兄弟之間,沒有一定的行爲禮則作爲規範,就不能鑑定權限尊卑的職份。對於官宦師長,沒有禮則的限制,則親疏遠近,也就不能明顯了。對於行軍治法,若沒有一定的禮規,則會失掉軍隊與法律的尊嚴了。有關祭祀禱文,是爲崇拜天地鬼神、祭祀先祖,如果不按照一定的儀式,亦即將失去誠意和肅穆的精神。所以凡是君子和社會中的領導者,必定以恭敬謙抑退讓的精神來發揚禮則上的行爲標準。」
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到:禮的主要目的是在規範我們人的行爲,使能互相之間保持應有的節制,使人與人之間,都能夠和諧友善,同時也保持每一個人的人格尊嚴。社會秩序,也賴禮的規則而得以保存。禮記上另一處說得好:「人有禮則安,無禮則危。」這是一句多麼警惕人心肺腑之言呀!
現在我們再看看教會的禮儀;不錯,近十年來教會的禮儀有很大的改變。最初是彌撒和聖事的語文由拉丁而轉爲方言,由本來是全世界統一的語文改爲各民族各國家的文字語言;繼而是禮節與聖樂的本地化,在這兩種改變的過程中,發生了許多混亂的情形,以致影響人心。許多比較保守的教友,難以接受;有的甚至使他們在信仰上受到動搖。
法國有位總主教爲了保守拉丁禮儀而反抗教宗,結果他離開了教會。當我在加拿大時,他到魁北克省鄉村地方蓋了一座修院,專門招收衞護拉丁禮的青年。在滿地可的另一座聖堂中,每逢主日都特别舉行一台唱拉丁文額我略曲的彌撒,參與者很是擁擠,大部份是較保守的老年教友。至於在大學内的聖堂中舉行彌撒,則多以吉他伴唱着民歌的形式,一些青年較易接受而樂於參與。這些不同的禮節形式,可說在教會中產生了混亂,也可說造成了教會中的一個危機。
香港教會最近也發生了類似的混亂況狀。最明顯的是公教報十月二十四日及十一月七日所刊出的夏志誠與李民德二君的讀者心聲。可幸教區秘書長彭慎靈神父於十一月十四日作出了聲明,使教會對禮節的態度作了黑白分明的分析。而十月三日公教報刊出有關聖部的訓令,對於聖體奧蹟作出了很精密的禮儀的準則。
彌撒與聖體聖事是不可分的,因爲這是祭祀天主的整個過程,就如同舊約時代的全燔祭離不開犧牲一樣重要。而舊約時代除了司祭是不能進入至聖所及參與祭獻時在祭台上所有的行動;因此教會有了神品與神職的權限;如果這種權限不清不楚,禮儀也就要失掉其莊嚴的意義了。
我國古時對於禮儀的規定也是非常嚴格的,尤其對於祭祀,更是界限分明,因爲這是有關倫常之道:「天地之祭,宗廟之事,父子之道,君臣之義。倫也。」故此,不依照禮儀就是違反倫常。禮記並且規定,天子祭天地,諸侯大夫與普通人所祭的範圍方法和犧牲都有特别的規定,不能超過他的地位和身份。
照理說,在聖堂中舉行彌撒祭祀或其它聖事,應該是一種莊嚴肅穆的儀式,而且也應該保持肅穆和諧敬畏的心情,故此在聖堂所唱的歌應該有優美高雅而引人舉心向上的聖歌,而不是流行的小調夜曲或情歌之類;在聖堂儀式中的講道,也應該是宣講褔音和訓導教友宗教生活上的有關問題。
但是我亦參加過一次婚禮,在聖堂中舉行婚禮的時候,竟讓新婚者的朋友上到講台去說他們的戀愛史,說時引人哄堂大笑,講後又讓人鼓掌,頓時之間這個在彌撒中舉行的婚禮如同變成了酒樓婚宴。耶穌說:「我的殿宇應是祈禱之所」這一句話,不知他們是否仍然記得。雖然在外國也有在講道後鼓掌的習慣,但決沒有見過如此有失莊嚴的情景。
如果要說禮儀應該本地化,則我們中國人更應懂得禮儀的莊嚴性,而不應去學習外國人的作風。我們有責任保持教會對禮儀的尊重,而同時將我國固有的禮儀融合到教會的禮儀中,這才是發揚中國文化之道。
在這裏我建議禮儀委員會和一切關心禮儀的人士,能夠下點工夫,研究我國的禮記,這對教會和教友,都會有貢獻。對於發揚中國文化,也會有裨益。
聖事中的禮儀,是幫助我們舉心向上取悦天主,是幫助我們用相稱的合適的方法去讚美天主、崇拜天主的;故此我們應以敬畏的心情和肅穆的態度,用禮節來表達我們對天主崇敬、愛慕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