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晉鐸四十五週年
笛卡兒的「沉思」
笛卡兒 (Rene Descartes, 1596-1650) 是我最佩服的哲學家之一。上篇已介紹過他的“我思故我在”的存在哲學理由。從我們中國思想中找到相似的名句:即「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現在我要介紹的,是笛卡兒的「沉思六章」。在這六章中以哲學思想的方法來論証天主的存在。首先認定天主為一種「無限實體,永恆不變,獨立而全知全能。」而我們人心中所具有對天主觀念是一種與生就有的,並不是憑著感官知覺而有的。笛卡兒為証明天主(神)的存在,是以因果性動力的原則,也就是說有因必有果,有果也可找到因。人是有限的實體,人不能產生無限的實體,但我們人的思想中可以發生「無限實體」或「最完全、全美全善」的觀念,而這種「無限而完善」的觀念的產生的因素應該來自第一動力因的創造,給予了我在思想中有了這種「無限」「全美全善」的思維的存在也就「全知全能」必然存在的理據,這就是「因果定律」的第一動力因。
第二種因果論証不但肯定天主為「無限完全、完美完善」者,更肯定一切有限實體存在的原因。我們都知道我不能是自我的因,所以唯有天主才是自我存在的因,拉丁文有一特別名詞叫「Ens a Se」及「Ens ab Alio」前面「Ens a Se」是自己存在,獨立存在,不依靠任何外因外物,這只有是唯一的天主。「Ens ab Alio」即靠外因而存在的事物。我們用天主教現在的講法就是「天主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和根源,祂是自有者,而我們宇宙中無論物質精神體都是受造物,是被造和從第一動力因而得以存在與生活。
笛卡兒完成了天主(上帝、神)存在的論証之後,也就解決了物質世界存在的問題,因為全能全知的天主,是一切物質存在生命的因,他的心物二元論,使他奠定了形上學的基礎與模式:
一. 絕對的實體 ─ 天主
二. 被造的實體 ─ 包括心與物; 心有思維能力,物是有形存在體。
三. 主要的屬性 ─ 有思維與擴伸。
四. 模式型態 ─ 認知與意志屬於心,型狀與運動屬於物。
笛卡兒承認心與物的互動互相之間的影響是隨時因應不同的現象而產生「交互作用」。笛卡兒是一位偉大的哲學家,他的思想影響我很深,故此作了一個簡介,如果要深入研究他的整個哲學思想,就得多讀他的著作了。